重庆市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学会
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
(2019年3月26日第一届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为深化重庆市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学会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大从源头上反腐倡廉的力度,按照市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委办发〈2016〉5号)、市科协科技社团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重庆市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学会实际,制定重庆市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学会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和市纪委部署,坚持全面从严管党、依规治党,严格落实党组织主体责任,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断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努力打造干事创业、风清气正良好氛围,为完成学会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责任落实,完善惩防体系
1.强化党的组织领导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到首要位置来抓。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学会工作的开展紧密结合,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年初对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党支部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领导:支部书记,责任机构:办公室)
2.建立明晰的主体责任体系。实行主体责任清单制度,对责任清单实行项目化、台账式管理,加强过程监督检查。党支部书记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和组织责任,要亲自研究和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督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主动分担党支部主体责任,要切实担负起对市学会所有机构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每季度听取一次各机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年内督查检查各机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2次。各机构负责人为本机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办事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确保无违纪违规行为发生。抓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机制。(责任领导:支部书记,责任人:各机构负责人)
3.加强责任追究。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依纪依规实行问责。对因责任不落实、监督不到位出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腐败行为的,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负责人进行问责。(责任领导:支部书记,责任人:各机构负责人)
(二)突出教育预防,筑牢思想防线
1.严格落实支部集中学习制度。定期开展党支部理论学习,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上讲话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反腐倡廉论述,以及上级党风廉政建设最新要求。年内专题学习不少于3次。(责任领导:支部书记,责任机构:办公室)
2.坚持经常性思想教育。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和服务职工群众的核心价值观,夯实勤政廉政的思想基础。(责任领导:支部书记,责任机构:办公室)
3.开展廉政专题教育。认真组织学习党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党纪法规、文件及讲话精神,突出抓好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支部书记一年讲一次廉政党课,组织党员参观一次廉政教育基地,听取一次廉政专题讲座。结合重点节日及时进行警示提醒,保持警钟长鸣。(责任领导:支部书记,责任机构:办公室)
4.认真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党支部书记与每个党员每年至少谈心谈话1次,对存在的问题早提醒、早告诫、早纠正。谈话要认真准备,做好记录。(责任领导:支部书记,责任机构:办公室)
5.及时贯彻落实社团管理有关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十九届中纪委四次全会,市纪委会议和市税务局全面从严治党会议精神,贯彻中央和市委及市税务局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学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领导:支部书记,责任人:各机构负责人)
(三)强化规矩意识,严肃制度执行
1.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贯彻中央、市委的决策部署,严格遵守党章和国家法律,以政治规矩约束自我,坚决杜绝拉帮结派、口无遮拦、各行其是,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敏锐性和坚定性;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遵守党内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实事求是地向党组织报告重大工作和个人重要情况。(责任领导:支部书记,责任人:各机构负责人)
2.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着力改进公务出差、调研活动、公务接待等工作,确保符合中央和市有关规定。深入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整治,营造干事创业浓厚氛围。加强家风建设,廉洁修身、廉洁齐家。正确处理好与同学、朋友、老乡、战友等社会关系,既讲情义,更讲原则规矩。(责任领导:支部书记,责任人:各机构负责人)
3.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管理。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各机构应及时向分管负责人汇报,并按程序提交党支部研究。 (责任领导:支部书记,责任人:各机构负责人)
4.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重庆市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学会财务管理办法》执行,严格按照《重庆市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学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学会经费支出审批流程的通知》签批。每年向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公布财务收支情况。(责任领导:支部书记,责任机构:秘书处)
5.严格遵守社团选举制度。强化用人把关,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加强会员档案管理,确保会员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严格执行工资、津补贴、带薪年休假报酬、交通补贴等发放政策规定。规范在学会兼职(任职) 相关手续。(责任领导:支部书记,责任机构:秘书处)
6.严格资产管理。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固定资产报废、清查等工作,保证帐实相符,确保资产安全完整。严格办公用房面积使用标准。规范学会用车使用。(责任领导:支部书记,责任机构:办公室)
7.加强监督检查,教育督促党员干部弘扬勤勉务实、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的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狠抓任务落实,树立学会工作人员清廉务实的社会良好形象。(责任领导:支部书记,责任人:各机构负责人)
(四)加强督促检查,积极接受监督
1.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支部书记、各机构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加强对责任范围和本机构日常监督管理。严肃查处出入私人会所、公款吃喝玩乐、利用婚丧嫁娶借机敛财等违纪违规行为。(责任领导:支部书记,责任人:各机构负责人)
2.强化党内监督。认真落实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党内监督制度。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根据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做好干部廉政档案年度更新工作。(责任领导:支部书记,责任人:各机构负责人)
3.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除保密事项外,及时公示市学会领导班子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事关会员切身利益的事项,主动接受监督。(责任领导:支部书记,责任人:各机构负责人)
4.自觉接受登记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主动、及时向登记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按要求报送相关工作资料,积极落实相关工作部署。(责任领导:支部书记,责任机构: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要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反腐倡廉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到新形势下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上来,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学会工作总体规划,与税收科研工作通盘考虑,统一部署。认真落实目标责任制,加大对工作的督导检查考核,各机构负责人要认真落实责任分工,注重协同配合,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抓紧抓实。
(三)狠抓贯彻落实。要对支部确定的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一抓到底,抓落实。对中央和上级纪委关于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要坚决贯彻落实,学会全体会员要认真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位。